無錫市律師協會第八屆理事會
理事會由律師代表大會會議選舉產生,是律師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權力機構,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。理事會每屆任期四年,理事會成員由大會選舉產生。理事會設會長一人,副會長若干人,由理事會成員選舉產生。會長、副會長組成會長辦公會議,研究、討論理事會的重大事項。
會長:
宋 毅
副會長(共10名,按姓氏筆畫為序):
王宏宇、朱磊磊、李寧卿、張婧楠(女)、金鋒、周緣求、胡躍年、柳向魁、夏軍、程德兵
常務理事(共29名,按姓氏筆畫為序):
王宏宇、過巍、朱建平、朱磊磊、杜志軍、李寧卿、吳呈涵、吳銘韜、沈強、宋毅、宋建君、張婧楠(女)、郁卿峰、金鋒、周庭芳(女)、周曉東、周緣求、鄭夏、孟公嚴 、胡躍年、柳向魁、施國鋒、袁紅兵、夏軍、奚若嵐(女)、崔靜(女)、程德兵、謝濤濤、瞿俊鵬
理事(共51名,按姓氏筆畫為序):
于曉仲、王宏宇、王曉嵐(女)、過巍、朱建平、朱磊磊、喬鈺玲(女)、劉飛平、許云鵬、杜志軍、李寧卿、吳贏、吳呈涵、吳銘韜、沈強、宋毅、宋建君、張婧楠(女)、張騰霄、陸順祥、邵鋆、林志成、郁卿峰、金鋒、周娜(女)、周庭芳(女)、周曉東、周緣求、鄭夏、房騰康、孟公嚴、胡躍年、查麗莎(女)、柳向魁、侯泳、施國鋒、袁紅兵、聶寅偉、夏軍、顧陳希、錢鵬、錢曉源、徐錫峰、奚若嵐(女)、崔靜(女)、程德兵、曾薇(女)、謝濤濤、黎納(女)、潘文韜、瞿俊鵬
無錫市律師協會第五屆監事會
監事會由律師代表大會會議選舉產生,是律師協會內部監督機構,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,并向律師代表大會報告工作。監事會每屆任期四年。監事會設監事長1名,副監事長、監事若干名。
監事長:陳易平
副監事長(共6名,按姓氏筆畫為序):
王廷芳、過悅、華魯賢、徐雪峰、蔣惠亞(女)、儲云南
監事(共19名,按姓氏筆畫為序):
王廷芳、毛慧恒、包杰、過悅、朱依紅(女)、華魯賢、許雪松、孫昕、陽學周、楊宏、陳易平、林莉(女)、周穎穎(女)、徐軍、徐雪峰、章玲潔(女)、蔣惠亞(女)、儲云南、鞠愛軍
秘書處
秘書處是律師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,負責具體落實律師代表大會、理事會、監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各項決議、決定,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。秘書處對理事會負責,并向理事會報告工作。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、副秘書長若干名。
秘書長:林勇
副秘書長(共7名):
劉軍(專職)、喬鈺玲(女)、楊志浩、張坤、張騰霄、季晨陽、袁梓綺(女)